问题 | 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肇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并未形成统一且固定的数额限定,具体界限的设定往往是通过全面衡量诸多相关因素来实现。
多数情况下,判定精神抚慰金额度时需充分关注到受害者所受到的实际性人身及精神损伤的程度、犯罪行为人的主观过失比例、其财力状况是否足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其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关键因素。 譬如说,若受害者处于极端恶劣的身心皆伤状态,那么精神抚慰金的请求金额便有可能相对于其他情况更为突出; 反之,倘若犯罪行为人的经济赔偿能力捉襟见肘,抑或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滞后,精神抚慰金的裁定幅度也有可能因此而受到相应限制。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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