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犯人身权益之不法行为,被害者享有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对于抚摸及性骚扰之类造成受害人体身心伤害的行为,被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付出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际运作过程中,被害者原本可以主张索要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赔偿金在内的赔偿款项。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人或组织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都应承担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为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
若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若致其死亡的,则须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项目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