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瘫痪应如何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他人致身体伤害者,应负有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为治疗与康复而须支出之适当开支之责任,同时也应对因此而导致误工损失进行赔偿。
若因此类行为造成受侵害方伤残情况,则须进一步赔偿该方所需之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 以下为各类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 1.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普遍应依据所在地治疗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单据,乃至病历和处方来认定; 2.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该结合实质性损害程度、身体恢复情况,同时参考法医学鉴定结果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相应通知书等材料来进行确认; 3.关于护理费用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用会根据照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及照护人数、照护期间来确定。 如果存在有收入的照护人员,则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来决定护理费用; 4.至于交通费用的赔偿标准,将参照受侵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诊或迁移就诊地点而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5.在住院伙食补贴方面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贴可参照当地国家机构普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来设定。 如受侵害方确实需要到外地接受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住院,那么由受侵害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都应当得到赔偿。 6.最后,我们再来谈谈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实际上指的就是当人体受到伤害后,其生理代谢过程会发生变化,不但无法通过日常饮食来满足受损机体对各项能量和营养素的需求,甚至需要从其他食物中摄取营养,从而形成这笔额外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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