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乃是指在相关责任人应当向权利主体进行赔偿的过程中,对于权益受害方自伤势发生至全面康复这一时间段内所存在的(误工)时间内所产生的实际减少的收益所进行的赔付。
此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则以误工收入来作为测算单位,即误工收入(元/月)与误工时长的乘积。 首先,针对有固定收入的情况,应当以其实际损失计算出误工费损失额度。 其次,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需考虑受害者能否提供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信息。 若能,则误工费计算方式为误工时间(天)乘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反之,若无法提供这一信息,也可通过设定参照标准的方式,计算出误工费,该公式为: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以相似、相类似行业的去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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