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判刑后还需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轻伤案中,被判处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任何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必须承担起对受害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具体而言,这些经济损失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由于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1.关于医疗费: 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合法收据,综合看病历和诊断证明等重要证据来确认数字。 当赔偿责任人对于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持有异议时,他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关于误工费: 它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长度和收入水平。 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给出证明。 如果受害者因受伤而残疾并持续无法正常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前的最后一天。 若受害者具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结算。 如果受害者无固定收入,则按照最近连续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受害者未能提供其最近连续三年的平均收入的证明资料,我们将会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同类或相似领域的从业者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进行相应的判断。 3.关于护理费: 护理费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有关。 若是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计算护理费; 若护理员没有收入或聘用专职护工,则参照当地专业护工的同等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护理费。 4.关于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诊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进行计算。 5.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借鉴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在职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制定适合本案件的标准。 6.关于营养费: 营养费的数额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援引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来核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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