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罪释放后有哪些赔偿项目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宣判无罪且随后获得了释放的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完全可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国家提供相应的赔偿。
在国家进行赔偿时,所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如下: 首先,如果导致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其财物遭受损坏的情况是可以通过返还原物或者修复原状来弥补的,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予以返还财产或者修复被损毁之物; 其次,如果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如需接受治疗并因此损失了部分工作收入,国家也应承担起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及赔偿由于误工而缩减的当期经济收益的责任; 最后,如果致使当事人殒命,国家必须按法定标准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用,总额为该国上一年度所有在职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二十倍。 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对逝者生前抚养的缺乏劳动力的直系亲属给予生活费用的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