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求的诉讼时效计算方式,当伤害情况清晰可见时,其起点应自受伤事件发生当日开始计算;
而针对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请求,若当事人向相关交警部门提出调解要求却未能形成协议的状况下,该起诉讼的时效则应从获得调解终结书的那一天次日起到期;
倘若当事人就损失金额已经达成赔偿共识并签订了协议,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便是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期限结束后的次日。
至于那些伤害情况无法明显察觉或者在受害人遭受伤害时未能觉察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子,诉讼时效的起点应自伤情被医院确认的那一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