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十一章医疗事故赔偿:
一、医疗费用赔偿标准: 依据实际支出情形进行支付,但是应当除去因遭受侵害而产生的原有疾病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根据前一自然年度公司员工全年平均薪资除以365天再乘以劳动者的实际误工天数(直至受害者伤残之日为止)进行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贴费: 视具体地区情况进行确定。 四、护理费: 同样依据前一自然年度公司员工全年平均薪资除以365天再乘以护理人员的实际护理天数进行计算。 五、残疾生活辅助用品费: 具体标准随地域而异,通常参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以及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进行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需持有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并根据购置发票进行结算。 七、交通费: 依照真实发生的票据进行支付。 八、住宿费: 同属依实进行支付之范畴。 九、精神损失抚慰金: 根据受害者受到之伤害程度予以确定。 对于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其所需承担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费用总计人数最多为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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