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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亡时,其赔偿金额需遵照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明确:
首先,死亡赔偿金部分应按照被告人所在地本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参照系,以二十年作为期限来计算实际支付额度。
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而言,每增长一岁则应当对应减少一年的赔偿期限;
而当受害人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年纪时,赔偿期限应相应缩减为五年;
其次在丧葬费用赔偿方面,这一项费用应当以被告人所在地同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准,以此为依据,按照六个月的总和来进行计算;
再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亦应按照被告所在地同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尺度加以衡量,若涉及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形,应计算至十八周岁为止;
若被扶养人无法具备劳动能力且无其他任何生活来源于支撑的话,那么则需要被视为二十年的期限来估算补偿金额;
最后,作为对家属精神伤害的补偿抚慰,该项金额的具体数额将根据现实状况来定夺,尚未有统一且固定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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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