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报警处理交通肇事逃逸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首先应当及时拨打110报案电话寻求警方援助,并且还可以采取诸如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应对:
首先,您可以迅速拨打120,通知医务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为您提供必要的急救处置; 如果您无法独立完成上述行动,那就需要借助他人的力量来协助。 其次,要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各项证据,包括拍摄照片或者录像以备日后取证使用。 当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到达之后,要全力配合他们对于事故现场的勘查以及检验过程,尽量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使他们能凭借这些线索迅速找出逃逸车辆及责任人。 再次,我们应该耐心等待案件的侦办结果。 逃逸者多数都是出于害怕潜在的法律责任才选择逃避,然而,逃逸只会使得问题更加严重,因为这无疑会增加他们面临的处罚。 最后,作为受害方,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产生的人身伤害所涉及到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相关票据证明材料都必须妥善保管,直至查清事故的赔偿义务主体之后,再透过和解协议、调解手段或诉讼程序向其申请赔偿,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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