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的残疾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法定赔偿年限进行具体计算。
自受害人受伤确定为残疾之日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按二十年标准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年纪每增加一岁,其法定赔偿年限将会缩短一年; 对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则会依据法律规定按五年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在出现人身伤害损害之后,当事各方可以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进行充分协商。 若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的,关于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应当采取一次性清偿的原则;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次性支付存在困难,可以考虑分批次支付,不过在此情况下,权益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在发生涉及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除了诸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膳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用等常规项目外,一旦受害者被认定为残疾,还需特别增设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械的购置费用,同时还需针对康复护理、持续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及几乎所有的后续治疗费用等方面做出额外补偿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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