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在判定误工费时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两个要素进行充分考虑。
特别是误工时间方面,应当依据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认。 若受害者的伤害情况较为严重,甚至存在造成残疾并持续误工的可能性,那么误工时间则可酌情计算到被评定伤残前的最后一日。 至于收入状况的确定方式,通常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如若受害者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用便应依照实际损失的工资薪金进行计算; 反之,倘若受害者并未持有固定收入源泉,那便依据其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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