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安徽省关于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位于中国安徽省的司法体系内,关于律师与客户的面谈规定主要参考并遵循国家层面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主导的法律文件。依照这一法典中的条款,律师在侦查阶段便可以与被指控犯罪的人士进行会面交流,无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许可批准,然而针对那些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性质的案件则属于例外情况。在律师和当事人进行会面期间,侦查机构是禁止监听监控的,从而保证了双方对话交谈的隐私权和保密性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9 4: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