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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超过60岁误工费不赔怎样起诉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潜在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现行律法对此设有明文规定。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多种形式。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任何相关赔偿费用均须得到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若对方主张误工费赔偿权利,则其必须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在住院期间实际收入有所损失。反之,若并无收入减少之事实证据,则此类费用不应予以赔偿。
其次,假使对方仅针对我方提起诉讼,我方可据此理由申请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于购买了商业第三者险的情形,保险公司理应对其承保范围内的人身损害依法进行赔偿。
另外,调解亦可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只要在我方所能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皆可考虑参与调解。倘若对方提出的诉求过高,则建议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最终判决结果将由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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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3: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