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身故保险起诉状能自己写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故保险诉讼起诉状能否自行起草
1.原告方。在损失赔偿纠纷案例中,原告是指有权获得损害赔偿赔付的当事人,其中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受侵害的当事人自然应该被认定为原告;而在人身伤亡事故中,受害人的直系亲属则成为法定继承人,形成共同原告的角色。在书写原告信息时,需详细注明其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职业、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对于涉及到单位财产损失的案件,则以该单位的财产所有者作为原告。 2.被告方。在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是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除了需要详细记录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职业、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明被告在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信息。若车主为自然人,同样需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还需注明被告所在单位的注册地址。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在撰写诉讼请求部分时,建议参考本网站诉讼指导栏目的相关计算表格,以便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4.事实与理由。在这一部分,需要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经过及相关法律依据。 5.诉状落款。在诉状结尾处,需由赔偿权利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若涉及人身伤害案件,则由受害人亲自签署;若为人身伤亡案件,则由作为受害人法定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署。若原告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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