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在酒店抓出轨的拍摄是否违法行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妻子在与家人充分商议后,选择自行安装摄像头,并且在丈夫出轨现场拍摄了相关照片,这种情况通常并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照片能否成为有效证据,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拍摄者的初衷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非故意羞辱或伤害对方,且这些照片并没有侵犯到他人的人格尊严,亦未限制其人身自由,同时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这些照片就有可能被视为合法证据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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