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金赔偿之后,还用再赔偿精神金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中,应对生存者给予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种形式的补偿。死亡赔偿金主要用于弥补受害者不幸离世后所带来的家属经济状况变化以及由此承受的实质性经济损失,而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用于填充分解受害人家属在即将面对或经历丧失至亲之痛时心灵上所承受的悲恸,这两个方面的赔偿请求都是合理且符合法定标准的,因此,法院应考虑并依法予以同时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