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救护车收费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全国性的相关规定,在对患者进行院前急救时,每次需支付相当于150元人民币的费用。
此外,每辆救护车的首次行驶里程为三公里以内,在此期间收取10元人民币作为起步费用。对于超出该里程范围的路段,按照每公里两元人民币的标准额外收取费用。 同时,如遇需要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或遭遇大出血状况的患者,还将分别额外收取每人100元和50元的抢救费用,但其中不包括特殊止血材料以及抢救所需的材料与仪器费用。此外,所使用的药物费用需按照相应药物的市场报价另行计算。 至于出诊费用,则每次需要支付10至15元人民币不等。 另外,对于每趟救护车外出执行紧急救援任务,还需额外支付40元人民币的院前急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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