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路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如果摄影师在拍摄路人时并未将其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那么这种行为通常是不会被视为对人物肖像权的侵犯。
具体来说,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过丑化、污损或者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等手段来伪造他人的肖像;未经人物肖像权利所有者的明确许可,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同样也不能未经其同意,通过各种发布、复制、发行、租赁、展览等途径使用或者公开该权利所有者的肖像。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一般可以认为并没有涉嫌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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