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无疑是患者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最为重要也最直接的开销之一。它涵盖了许多方面,例如医生挂号费用、诊断医疗费用、药物费用以及住院期间所需的各种医疗费用等等。
其次,关于护理费用。这取决于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护理人数的多少以及护理的期限长短。 然后,还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用。 根据被侵权者的收入水平以及误工的时间长度来确定。 再次提到的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这主要来自于患者住院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购买和膳食的费用。 接下来,是交通费用。按照受害者及其必要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合理计算即可。 此时,我们的目光转向营养费用。这个费用尤为关键,取决于患者的康复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的建议。 在此之后,就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十分简单明了,即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 当然,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部分自然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主要看受害者受到的伤害程度,如果未达到伤残级别的话,通常就不会产生这项费用。 至于每个伤残级别能够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就需要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 最后,还有一部分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即是后续治疗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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