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需要重新办理的过程中,原来的身份证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替换后的新身份证并未完全替代旧身份证,其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公民在申请更换身份证时,其身份证号以及内部所含的地址等关键信息保持不变。 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会有所调整。 这一改变使得公安机构在检查校验时能够轻易识别出旧证已过有效期而无效,新证则为合法有效状态。 就补办流程而言,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申请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交申请,填写详细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缴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 如果是申请换领身份证,应缴验原有的身份证; 若选择补领,则需出示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备查验。 其次,异地受理点在收到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立即将有关信息传输至申请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随后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快速审核和签发。 最后,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收到经过审核和签发的制作信息,便应在法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及审核发放工作。 在下述流程结束后,申请人可根据领取证件的回执前往受理点领取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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