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户籍证明能否在外地办理 |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仅能从常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此类证明。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在法律上被认可的户籍证明,是指相关公民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倘若涉及到集体户口或者是特定情况下身份证或户口簿遗失的情形,那么相关派出所便有权提供“户籍证明”以供参考。 对于那些常驻居民因特殊原因需要户籍证明的,他们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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