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结婚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到男方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婚姻生效之后,女方并无强制性的法律要求将户籍迁入男方家庭。
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女方不会遵循相关法规义务性地将户籍迁往男方家庭,但原则而言,这并不会对实际生活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原因在于,双方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并不需要转移户口,只需各自携带户口簿便可顺利完成登记手续。 在未来育有子女之时,子女的户口亦可能根据父母意愿任意落在父母任一方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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