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单独立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在完成离婚手续之后,女方是具备申请办理分户手续的资格的,前提条件是其自有独立的房屋,供户口注册使用。
通常情况下,女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资料,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派出所陈述相关情况,正式提出分户请求,从而获取一本仅包括女方个人信息的全新户口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口登记需以户为基本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 如两位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并居住于同一住所地址,便可视作一户;反之,若仅有一位主要责任人居住于该住所地址,则将其视为唯一一户的户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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