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身份证丢了补了个新的旧的还能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使用,原因在于公安部门的身份证办理系统已经能够辨别旧版与新版的身份证。在大多数情况下,居民身份证明文件遗失后并不存在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同样未对此提出硬性的要求;实际上,公安机关对于居民身份证的挂失行为并无强制性规定,完全由居民自主决定是否采取此举措。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居民在身份证遗失后能够立即前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发,同时,在必要时向当地新闻报刊发布声明,这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借用遗失的身份证从事恶意活动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还能有效减轻身份证主人生效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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