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身份证去哪里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本地即可进行相关手续办理,本人需亲临管辖属地的公安局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需交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在这一过程中,如需更换身份证,则需要提交现有的居民身份证;而对于那些来不及申领新的身份证但遗失了原有身份证的人来说,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即可。一旦异地受理点接受并处理完你的居民身份证更换、遗失补办申请后,他们会立即将这些申请的详细信息传递至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由您户籍所在地区级公安局进行及时认真的审核和签发。
当您所属的居住地公安局接收到经过审核并已签发的制作身份证有关信息之后,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以及核验发放的工作,届时您只需要凭保留的领证凭证回到受理点领取所申请的证件即可。如果选择更换新证,在领新证时原证必须交给相关受理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