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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出售后,没有房子了,户口落在哪里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独门住宅交易后的户籍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可选择将户籍投靠至具备本市户籍身份的直系亲属名下。众所周知,根据相关法规,在因出售房产而必须迁出户籍之时,可以选择投靠至本市户籍的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友名下。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获得相应房屋的租赁者或所有权人的首肯。若选择投靠直系亲属,则无需经过地方派出所审批程序;倘若要投靠至非直系亲属的其它人士名下,那么便不得不征求地方派出所的同意。
其次,申请社区托管也是一项可行之选。您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并了解有关社区托管户的政策事宜。若政策允许且资料齐全(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住房销售合同、无房证明等),即可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过程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约定,即个人在离开其原有户口管辖区域时,应于事先向户口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领取迁移文件,完成户口注销手续。
同时还须遵循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在三日内持有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交相关凭证资料以便成功办理迁入登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即使购买新房也并非必定能够在新居住地落户。因此,您应当在确认新购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承诺可以顺利办理户籍迁入手,再依据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向原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出申请,领取转移证件,完成户口注销程序。
最后,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文件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成功办理迁入登记手续。总而言之,当面临独门住宅售出后的户籍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出以上几种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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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3: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