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当地补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异地遗失身份证的情况,您可依据相关规定到驻地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办理。
在此过程中,办理步骤及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首先,应由您亲自前往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身份证外地办理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妥《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注册表》; 其次,需现场缴纳《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注册表》所要求的相关费用,如需更换新的身份证件,则需同时提交现有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仅需补办身份证件,则只需出示您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 当外地办理服务站接收到了您的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会首先将这些申请信息如实传递给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留底对比,并等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对该信息进行及时精准的审查核准并发回确认。 此后,居住地公安部门会接收到经过户籍审核签发的制作制证信息,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按时完成身份证件的制作以及核验并予以发放,而您只需要凭回执单就能在办理点直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新证的同时,旧证亦需要上缴。 此外,异地办理身份证并不延长制发证周期,同时也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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