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外地派出所能补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身份证过期后原则上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更换手续,但针对部分特殊情况,如遇异地居住或工作需求时,可申请异地办理。
然而,异地受理身份证业务存在严谨的限制条件,具体涉及四方面内容: 首先,若身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窃,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在已开展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省份及城市(全国范围内为十个主要城市)进行报案并取得居住证明,然后前往指定的派出所提交户口本或居住证进行审核审批; 其次,对于面部容貌特征产生显著变化,又因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导致身份识别的困难者,公安部门将会予以上述申请予以驳回; 再者,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例如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或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的人员,以及销售或使用虚假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者,公安机关都不会接受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请求; 最后,对于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信用不良记录者,同样不允许其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相关事务。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4、规范证件制发程序。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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