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户主不给户口本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原先户口本以及由法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判词或者调停协议前往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进行户籍分立或迁移手续的办理工作。
而对于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方面来说,他们应当根据法院的判词或者调停协议上所载明的相关指示,严格按照户籍划分与建立的规定来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二)倘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原户口本不愿进行移交,经过公安局派出所的积极劝导然而仍然无法达成有效结果的话,便可根据法院的判词或者调停协议完成户籍分立或者迁移手续的办理工作,同时需要在户口登记薄中详细记录下办理分立时间和具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