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身份证旧的需要上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完成新的证件之后,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相应地将旧证进行回收处理。
对于尚处于办理阶段,尚未圆满、完整申办完成的旧身份证,并无需将其上交归还。 然而,经过更换的旧证通常已经达到了有效期或者存在严重损坏现象,这样的情况下,这张身份证便失去了法定的效力属性。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中,如各大企事业机构等,该失效身份证可能无法被识别和认可,因此我们建议您尽快将其交还给公安机关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