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不要我迁户口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户口迁移过程中遭遇到父母对此事宜的反对,请务必保持冷静,并寻求与父母展开友好的沟通与协商。
万一经过真诚的沟通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在此提供几个申诉步骤指导,希望能帮助您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流程: 首先,请您向拟迁往地点的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许可申请,在确保迁入地派出所已经表示接受您的迁入请求之后;接下来,请您向目前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将为您开具户籍证明及确认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紧接着,请携带上述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如: 由于父母投靠或夫妻婚育原因而需要搬迁户口)至迁入地的市级或者县级公安局户政部门申请并领取准予迁入的书面凭证;取得准迁凭证后,还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再至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随后,带着上述包括迁移证在内的所有证件和准迁凭证,来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正式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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