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不能挂失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份证的遗失并无法直接进行登记或挂失处理,而应该选择向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
对于身处外地的市民来说,若需要补办身份证,需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当事人应亲自前往其所在城市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用人民币40元。 其次,异地受理中心在收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立即把相关信息传输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最后,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及时且严格的审核签发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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