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监护人在民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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