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多久算重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行为主要指的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的这种情况。
然而,仅仅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处于同居状态,一般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倘若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一同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也都认定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后,就有很大可能会被判定为重婚。 一般来讲,这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持续超过三个月,就很可能涉嫌重婚罪了。 不过,对于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具体认定,是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把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考量的。 总而言之,不能仅仅凭借同居的时间长短来确定是否构成重婚罪,最为关键的是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一事实。 只有在具备了这样的事实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罪。 案情回顾: 小朱已有配偶,却与小丽同居,且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超三个月,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小胡则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小朱辩称只是普通同居,并非以夫妻名义,引发是否构成重婚罪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小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超三个月,符合可能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其辩称普通同居难以成立,因其行为已被周围群众认定为夫妻关系。 2、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同样可能构成重婚罪,不能因小朱的辩解而否定此事实,具体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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