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酒席没领证有了孩子怎么离没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未办理结婚登记却共同生活且有子女时,这种情形便可视作同居关系。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问题首当其冲。 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商讨子女的抚养事宜,若协商不成,法院则会秉持着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关于财产方面,倘若能够明确证明某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就可以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处理,通常情况下是进行平均分割。 然而,要是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它依然归这一方所有,不会进行分割。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这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而仅仅是解除同居关系。 并且,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诸如债务等其他法律纠纷,也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妥善处理。 总之,此类情况蕴含着诸多复杂因素,为了能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专业人士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子。后两人决定解除同居关系,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财产归属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因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如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确定直接抚养方和抚养费支付方式。 2、财产方面,能证明为共同所有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平均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归该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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