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非法同居生子关系如何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同居生子这种关系本身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通常情况下也无法进行公证。
公证的本质是对合法、真实且有效的法律行为、事实或者文书进行证明。 然而,非法同居生子明显不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范畴。 因为合法的民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非法同居生子违背了法律对于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规定。 倘若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加以解决。 在诉讼的整个过程当中,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同时也会对合理的财产分配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从法律层面来看,是无法对非法同居生子关系进行公证的。 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我们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相关的事宜,切不可试图通过非法或不正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免给各方带来更大的损失和困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后两人因感情破裂,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想对同居生子关系进行公证,却被告知无法公证。双方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非法同居生子关系不符合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不属于合法民事行为范畴,所以无法进行公证,公证需针对合法、真实且有效的事项。 2、对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合理分配财产,以维护各方利益,避免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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