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同居分手后钱财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同居期间,财产分配通常遵循各自出资比例的原则。
倘若能够确凿地证明某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财产就归这一方所有。 对于共同购置的诸如房产、车辆等财产,首先可以尝试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便可以依据出资情况以及在购置过程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比如,出资较多且贡献较大的一方,可能会在分割时获得相对更多的份额。 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方面,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而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自然就由该方自行承担。 倘若双方事先对财产分配有过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约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不能通过约定来逃避法律规定的共同债务承担等义务。 总之,同居分手后的财产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 在处理时,应尽量优先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二人分手,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且购房时贡献大应得更多份额,小李则认为应平分。同时,同居期间有一笔债务,小胡称是小朱个人债务,但小朱坚称是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分割,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应按此分割。若协商不成,出资多贡献大一方可能份额更多。 2、关于债务,若为共同生活产生则为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若一方能证明是对方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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