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算重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简单来说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结婚。
这里要特别注意,单纯在离婚之前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算作重婚的。 当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如果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一同生活,或者办理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就构成了重婚行为。 仅仅只是怀孕这一单一行为,如果没有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是不能认定为重婚的。 然而,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这种情况可能会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影响。 因为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往往会因为其过错行为而被少分财产。 总的来讲,仅仅怀孕这一行为本身通常是不会构成重婚的,具体的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考量。 比如,要看双方是否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实际行为,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等相关手续等,只有综合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对是否构成重婚做出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胡有了暧昧关系并怀孕。小朱向小李提出离婚诉讼。小李怀疑小朱与小胡重婚,但调查发现小朱虽怀孕却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朱主张自己只是感情出轨,不应被认定为重婚。 案情分析: 1、小朱仅怀孕而未与小胡进行结婚登记且无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重婚。 2、在离婚诉讼中,小朱虽不构成重婚,但因感情出轨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被少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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