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同居后男方花的钱能要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进行的消费支出,像一起吃饭、去看电影这类日常开销,通常是很难要求对方返还的。
然而,对于那些数额较大且有着特定目的的款项,比如为了购置房产、购买车辆等而支付的钱款,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男方能够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些款项的性质以及用途,那么男方就有可能有权要求女方返还。 倘若这些支出属于借款性质,只要男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是借款,就可以要求女方进行返还。 总而言之,判断是否能够要求返还款项,关键在于能否证明款项的性质、用途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等因素。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现了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恋爱同居期间,小朱给小丽一笔数额较大的钱用于购买车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这笔钱,小丽拒绝,小朱称自己有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和用途,而小丽认为这属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不应返还,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能充分证明这笔钱是用于购车且双方无共同购车的约定,从法律上讲,他有可能有权要求小丽返还。 2、小丽认为是共同支出但缺乏依据,在小朱有证据表明款项性质的情况下,小丽拒绝返还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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