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是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的。
要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去分割财产;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像个人所拥有的财产,那是归各自所有的,比如说一方的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就属于个人的,不会参与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中。 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会按照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分割;要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就平均分割。 而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债权方面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债务则由双方先通过协议去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总之,当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是一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事情,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定,以确保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多年后决定分手。他们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现在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金额更多,但没有明确证据,小李则要求平均分割。同时,他们同居期间有一些共同的债务,对于如何清偿也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购置的房产,由于小朱无法证明出资比例,按照法律规定应平均分割。 2、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双方协议不成,只能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应承担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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