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又与他人同居算是重婚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还与之结婚的行为。
没离婚就与他人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构成了重婚罪。 在这种情形下,双方对外都以夫妻的身份相称,一起生活,还履行着夫妻之间的义务,这完全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要是仅仅偶尔有同居行为,并且没有以夫妻名义去共同生活,通常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重婚罪的认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不能仅仅凭借单一的行为就轻易下结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 比如两人同居的时间长短、是否有以夫妻名义行事的证据、周围人的看法等等。 如果对是否构成重婚罪存在疑问,那么建议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已婚。小朱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胡开始同居,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且履行夫妻义务。小丽知晓此事后,认为小朱与小胡构成重婚罪,欲起诉,但小胡称他们只是偶尔同居,并非以夫妻名义生活,不应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有配偶情况下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同居,从表面看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即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小胡称只是偶尔同居且非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他们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多方面因素都指向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么小朱与小胡就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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