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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同居流产分手后女方怎么赔偿
分类 婚姻家庭-同居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未婚的情况下,双方选择同居,若之后分手且女方经历了流产这一情况,通常情况下是不存在法定的赔偿情形的。
不过,要是男方存在过错,像是故意让女方流产这类行为,女方就可以去主张一定的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损害赔偿的范围包含了很多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女方在流产过程中实际支出的用于治疗身体的费用,包括各项检查费、手术费等。
其次是护理费,这是为了照顾女方身体恢复而产生的费用,比如请护工的费用或者家属护理产生的误工费等。
还有营养费,是为了让女方能够更好地恢复身体而需要补充的营养费用。
除了这些实际支出的费用外,还包括因流产而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然而,要确定男方的过错行为与女方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举证的。
如果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女方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但这就需要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未婚同居流产后的赔偿问题确实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建议女方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未婚同居,之后二人分手,小胡经历流产。小胡称小朱故意让其流产,要求小朱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小朱不认可存在故意行为,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存在故意让小胡流产的过错行为,根据法律小胡可主张赔偿。
2、小胡主张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规定赔偿范围内。
3、小胡需证明小朱的过错行为与自己流产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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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