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有婚姻但和别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行为主要指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结婚的情况。
就像一个人已经有了一个伴侣,却又在法律上与另一个人再次结为夫妻。 其中一方明明有婚姻关系,却与他人同居生活,并且还以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这种行为就很有可能构成重婚。 从法律层面来看,认定重婚需要具备两个关键条件。 其一,必须有配偶,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在法律上有了一个婚姻关系。 其二,要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意味着不仅要有同居的行为,还要有对外以夫妻身份示人的举动。 仅仅只有同居行为,并不一定就能认定为重婚,关键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向外界宣称。 假如一方在自己的婚姻仍然存续期间,与他人去领取了结婚证,或者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却对外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确凿地构成了重婚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重婚的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 如果对于是否构成重婚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性,那么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已结为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胡结识并同居,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胡不知小朱已婚。小李发现后,认为小朱和小胡重婚,小朱却称只是同居未重婚。这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已有配偶,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认定的两个关键条件。 2、小胡虽不知小朱已婚,但小朱的行为已构成重婚。小朱不能以小胡不知情来否定自己重婚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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