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家庭在外有了孩子属于重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在外有孩子,这通常属于重婚行为。
婚姻意味着对伴侣的忠诚与承诺,而当男方已有合法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就违背了婚姻的本质。 特别是当他与他人生育子女时,更是将这种违背体现得淋漓尽致,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实义务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 如果男方不仅与他人有孩子,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毫无疑问符合重婚的构成要件。 即便没有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同样构成重婚。 这种行为的性质极为恶劣,不仅在道德层面遭到唾弃,在法律层面也必然会受到制裁。 男方的配偶拥有合法权益,当遭遇这种情况时,可以毫不犹豫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让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也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因他的重婚行为给配偶带来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 重婚行为是对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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