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男女双方被确认为存在同居关系,在此期间他们所获得的共同工作收益以及通过购买所取得的各类财产,都将被视为一般的共同财产。
而在这个过程中所继承或者受赠的财物则被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这其中不包括在共同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各种债款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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