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对于已婚人士与不在婚姻关系中的异性长期、稳定地生活并共同居住的情况被定义为已婚人士与他人的同居现象。
若这两人以实质婚姻的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便构成了重婚同居犯罪,对此种违法行为,应由当地法庭依法判罚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处罚。 关于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夫妻之间的谈话过程中,过错方真诚坦白并承认自己确实存在同居的事实; 同时,对方所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也可以作为有效的旁证材料来证实该事实。 其次,由于同居通常需要租住房屋,因此共同签署的租赁协议,并且还有其他的证据能够支持存在性关系的可能性也是有效的证据。 最后,如果有其他证人、录音或是录像等能够明确证明双方的同居事实,那么这些都是可行的证据。 至于重婚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犯罪客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侵犯对象。 这里的侵犯对象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合法婚姻关系。 第二,客观要素,具体来说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重婚行为,如有婚姻关系的人再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或明知道某个人已经有配偶但是仍然与其结婚,这些都属于重婚罪的范畴。 第三,犯罪主体,在此罪的构成上,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没有特定人群限制。 最后,在此项罪行的主观意识层面,要求的是行为人必须是直接故意构成此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