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男方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关系中,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并不必然导致他触犯重婚罪。 
然而,倘若男方在同一时间内,不仅与他人进行了婚姻登记手续,同时还特别与该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孕育新生儿,那么这样的情况便足以构成重婚罪。 但是,假设男方并未于其已婚身份的前提下,再次与任何个人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亦或是双方并未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在一起,即便他确实与另一位女性孕育了子女,这也难以被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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