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是否要赔偿女的人身损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因男方在法律规定之下的过失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而该过失行为又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损害;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在离婚过程中向男方索取相应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的赔偿,且在此情况下,男方必须承担对女方身体损失的赔偿责任; 然而,除了以上特殊情况外,男方无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向女方支付身体上的赔偿金.这里所提及的“法定过错情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重婚; (2)与他人非法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以及(5)其它严重的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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