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情况下,婚姻当事人有权起诉婚外第三者 |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两种状况可被视为有效理由起诉婚外第三者: 1.若婚外第三者明悉对方已有婚姻关系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获取结婚证书的行为,则婚姻当事方可依据重婚罪提起诉讼。 2.如婚姻中的一方因为婚外第三者付出巨额金钱或给予丰厚财产等消费行为,另一方可据此诉请对方返还此类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情形,通常并不足以启动对婚外第三者的法律追责程序。 若婚姻当事方因配偶触犯婚外情感问题而选择离婚,当事方有权向造成其感情伤害的配偶索取离婚损失补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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